为认真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工作,根据湘教通〔2023〕183号文件要求,帮助学生家长(监护人)知晓国家学生资助政策、确保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精准资助,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补助对象
只要是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、特困供养学生、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、烈士子女、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、防止返贫监测对象、建档立卡困难职工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,以及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,都可以向学校申请义务教育生活补助。
(1)原建档立卡:有区县扶贫办发放《扶贫手册》。
(2)最低生活保障:有民政局发放《低保证》。
(3)特困供养:有民政局发放《特困救助证》。
(4)残疾学生:学生本人有《残疾证》。
(5)残疾人子女:家庭成员有《残疾证》,但家中有商品房、小汽车的家庭不能申请。
(6)孤儿:有《孤儿证》。
(7)烈士子女:有《烈士证》或《烈士家属证》。
(8)事实无人抚养儿童: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、重病、服刑在押、强制隔离戒毒、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、失联情形之一;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联,另一方有上述的情形的儿童。有街道、镇级及以上证明文件(证明材料不能用村委街道开具的证明)。
(9)建档立卡困难职工:指由各工会认定的,有区县级及以上工会组织认定的证明文件。
二、办理流程
1.受理申请。开学后30日内学生本人或家长(监护人)如实填写《湖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》,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。
2.组织评审。学校组织由学校领导、班主任和学生代表,资助专干、教师代表、家长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,确定拟资助名单。
3.结果公示。评审结果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。公示内容包括:资助项目、资助名单、资助标准。
4.汇总备案。公示无异议后,学校将评审确定的受助学生名单报同级教育、财政部门汇总备案。
5.资金发放。由县级教育、财政部门统一打卡发放资金。
6.结果告知。资金发放后,学校及时告知学生本人或家长(监护人)。
特别强调:
1.休学学生需要提交休学证明。
2.配合学校工作人员调查访问。
3.如存在类似既是建档立卡又是低保情况的学生,按唯一类型申请(登记建档立卡),不重复申请资助金。
4.符合资助条件但不愿申报的家庭,由家长填写《家长自愿放弃补助声明书》。
5.学生资助按学期申请,一学期发放一次。
三、补助标准
初中生625元/生•期。(资助金打卡发放,需提供学生本人或监护人银行卡账号)
四、申报时间
即日起至2023年10月15日,请需要申请的家长及时联系班主任。
五、咨询和举报电话
教育处:北校区行政楼203
联系电话:0731—85532995
☆特别提醒您:不要轻信各种以资助为名义的电信诈骗电话,有疑问与学校或班主任联系求证。
长沙市中雅培粹学校
2023年9月19日